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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着大陆保险不买,消费者为何远赴香港买保险

近日传出银联卡不再支持境外支付保险费用的消息,这让已经在香港购买了保险或打算前往购买保险的大陆居民顿时忧心忡忡。随即,银联国际出面澄清并没切断中国大陆居民购买境外保险的支付渠道,只是限制将更加严格,但不会影响小额、非投资类保险产品购买。此前已有媒体在分析文章中指出,这是人民币“跌跌不休”时期国家对现金流采取的管控手段,但官方却一再否认此种说法,换之以“境外投保存在高风险”来反复叮嘱群众。但前往香港购买保险,风险真的那么高?

1.香港早已成为各国保险公司的大舞台,而中国大陆早在 1997年前就被香港保险业看好为潜在市场

经过 150多年的发展,香港保险业已于 20世纪 90年代中后期,逐步形成了一个多元化、国际化、监管规范、制度完善的市场体系。冯邦彦在《香港:打造全球性金融中心——兼论大珠三角金融中心圈》中指出,香港长期以来都是全球保险市场中开放度最高的地区之一,拥有丰富的市场参与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国强也指出,因其先进的基础设施、资讯的自由流通和高效的监管体制,香港聚集了全亚洲最多的再保险公司,业已成为全球再保险中心。

迅速增长的内地赴港投保率,不经让大家联想到赴港疯抢奶粉的大陆群众,质疑这是否又是一次“突发事件”。实际上,早在 1997年香港回归中国前期,便有学者对主权移交后香港保险业受到大陆因素影响的探讨。Business Insurance 1997630日的一篇文章中,通过 Michael Bradford对多家在港国际保险公司的高层人员的采访,不难发现大家均对回归后的香港保险业持积极态度。尽管香港现行保险业会受到中央政权带来的何种影响并不明晰,但毗邻的大陆市场确是一块实在的商机,他们早已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2.香港保险业的发展及其监管模式和经验实为中国大陆保险业所借鉴,而中国大陆这个潜力市场也早已向香港保险业打开

与标准中国大陆市场的香港保险业相对的是以香港保险业为学习榜样的大陆保险业。程国强在《香港保险业的发展现状及监管经验借鉴》一文中便指出,面对在 2008年下旬席卷全球的华尔街金融危机,国际上一些大型保险公司均先后出现严重的危机,甚至破产;中国的保险公司也受到金融海啸冲击,其中最明显的就是投资富通股票的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出现巨额浮亏。但与之相比,香港作为全亚洲最多的保险公司的聚集地,其保险业虽然也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出现波动,但仍然能够保持较稳定的增长。因此,通过考察香港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分析香港保险业的监管特点,对于内地保险业如何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冲击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自 2003年《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CEPA)生效以来,两地保险业交流也持续增强,香港保险业及其专业从业人员可以进入内地保险市场。并且,在此框架下通过且已于 2015年生效的《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广东协议》),使得香港保险品的多渠道分销日益普及,全球保险及再保险公司也继续视中国内地为最有增长潜力的地区。香港保险业在 2015年首 7个月中,其中国內地保费收入增长 19.9%,长期保险及一般保险业务分別增长 24.2%11.7%

3.面对内地居民购买香港保险后存在的“风险说”,香港已修订《保险公司条例》让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监管模式更好的服务于大陆购买者

1983年《保险公司条例》的基础上,香港建立了一个健全的保险体系和监管制度,以实现有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监管架构。香港的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均采取政府监管及行业自律的两级监管模式,这是香港的金融监管体系区别于内地的最大特征之一。 1990年,香港政府成立保险业监理处,作为政府负责执行《条例》的监管机构。其主要职能是监管与监察保险业,确保保单持有人或潜在保单持有人的利益获得保障,以促进保险业的稳定发展。同时,香港保险业还积极推广行业自律监管制度,以 1988年成立的香港保险业联会为主。其成立的目的是代表会员与政府及其他团体商讨、制定规则及采取适当措施,务求保险业能在健全的基础上发展。保联会采取会员制,并下设上诉裁判处、管治委员会和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 3个分支机构。

面对时下诸多“风险说”,香港保险索偿投诉局已于 201351日起,将处理索偿投诉的服务范围扩大至非香港居民,立法会也于 20157月订立《 2015年保险公司(修订)条例》,将成立独立保险业监管局,已保障潜在和现有持保人的权益。因为大陆和香港是相互独立的司法体系,境内居民赴港投保直接管理机构是香港保监处,而只要是合法保单均受香港法律保护,如果有理赔纠纷, 100万保额以下找保险索偿投诉局免费处理,处理结果保险公司无条件接受,客户不满意还可以继续上诉保险监理处甚至高等法院。所以,若不是“地下保单”,“香港保单不受内地法律保护”、诉讼费高、“成为孤儿保单”等风险,实已由修订后的《条例》大大减小。

4.中国大陆保险业从产业结构到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让其可能变成“高危”产业

与香港保险业相比,中国大陆保险业存在的问题,如行业地位不高,口碑不好,诚信缺失,产品创新不足,缺少专业人才,制度不健全等,也在研究者的论文中以转折式的语言,在“但是”之后频繁出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也在今年早些时候谈到,如果不改变保险行业的经营模式,继续允許一些保险公司盲目扩张,最终有可能会导致中国保险行业风险越来越大。

当前中国保险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怪相”。例如,一些保险公司推出所谓“万能险”,意在其无所不包;一些保险公司在保险代理经营的过程中,没有履行法定的告知说明义务;还有一些保险公司实行“多元化经营”,利用商业银行的经营网点推销保险产品。如此种种,不仅导致保险公司风险徒增,更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和银行的信用。乔新生认为,中国的保险行业,或正在出现“野蛮人”,他们只看到了中国金融的大趋势,而没有意识到提高企业经营水平的重要性。同时,这也反映出中国大陆在保险监管上面的严重不足。正如《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所提出的,中国需要“加强监管,筑牢风险防范底线”。

5.能够在香港买的那些保险,或让大陆居民在未来承担更小的风险

就可以赴港购买的医疗险与疾病险,与在大陆购买的相应保险对比来看,后者或让受保人在接受医疗服务和面临未知的疾病困扰时,承受更大的风险。香港保险不但同等保额,保费更低,而且保障范围更大。同时,内地是补偿型医疗险,商业保险在理赔时,往往是只赔付基本医保报销后的余额部分;而香港医疗险设定理赔标准世界通用,不会抵消各单独保险福利,不剔除社保额度,这些都使得香港保险对投保者对其未来生活中或将承担的风险降得更低。

就医疗险来说,因为医疗产品属于消费型险种,年费会随受保人的年龄增长而增加。但是客户可以选择有一定免赔额的版本,以降低保费,这个设计比较适合内地有社保的客户,因为免赔额内的金额赔偿可以用内地的社保去覆盖,超过免赔额的部分则可以用该高端医疗产品去索赔。就更为大家所熟知的疾病险而言,如患有癌症等大病的情况下,内地保险公司多为“保死不保生”,保险公司给与一次性赔付,保险合同终止。但在香港,一次患病,可预支保额,保险合同继续;如果再次出现重大疾病可再预支最高 100%的保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