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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慧终审前纠结:不知怎样面对别人侮辱女儿

7月15日,湖南省长沙市,唐慧案二审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唐慧胜诉。

715日,湖南省长沙市,唐慧案二审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唐慧胜诉。

2006年悲情母亲唐慧。 2006年悲情母亲唐慧。

庶民的曙光

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一个小女孩的磳磴命运牵动全体国人的心;

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一件纠结麻辣的疑案让无数庶民夜不成寐;

从女儿被迫卖淫要求立案,到为自己九天的劳教讨说法,围绕着唐慧案所展开的种种法条龃龉和悖论口水,山坳里的中国这次挥斥千般陈腐,推倒万古心胸,走到最亮的法治前台,亮相!

唐慧胜诉,掌声如雷,纠集了上访、劳教两大最敏感社会问题的唐慧案,以不可辩驳的事实向世界证明:尽管迂回曲折,尽管暗涌激荡,但是“依法治国”之舟正以雷霆万钧之力,摧毁无数断垣残壁,一泻汪洋,红日曙光!

谁在对法律耍流氓

为何一定要下跪?唐慧说:“我也知道下跪很难受,不仅身体难受,心里更难受,每次跪不下去时,一想到女儿就跪下去了,我最多跪过 18个小时,我希望能感动领导。

71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访妈妈”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案二审作出判决:撤销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由永州市劳教委向唐慧支付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2641.15元,但不必再进行书面赔礼道歉,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从一起幼女被逼卖淫的恶性案件,到受害人母亲一次次上访、被拦访,然后被劳教,最后数次对簿公堂,冗长剧情至今已长达 7年。漫长的博弈中,包括唐慧在内的事件多方,如今都已心力交瘁。

这个案件的终审也许可以给全社会带来这样的启示:一起案件,如果从一发端就不按照法律的路径解决,那么发酵升级后,再想彻底回归法律,就要付出比之前多太多的代价。

黑白唐慧

在百度百科中,“唐慧”这个词条的头像是一幅黑白的铅笔素描,无助的眼神、欲言又止的神情,黑白两色勾勒着一位母亲内心的悲苦。

2013714日,在湖南省高院对唐慧劳教赔偿案作出二审判决的前一天,当《新民周刊》记者与唐慧面对面时,“黑白”的唐慧变得立体彩色起来。

与唐慧约定的见面地址,是湖南省高院附近一处位于老式居民区里的家庭式旅馆。原本的民房结构,被房东用木板隔成了一间间“开门上床”的小间,唐慧的房间位于二楼一进门的右手边,没有窗子,四面密不透风。

狭小的隔间里,两台风扇发出嗡嗡的噪音,吹出闷热的风,棚顶白色的节能灯管发出昏暗的光时明时灭,一闪一闪地跳动着。据说,由于前几天被人告知,有媒体从业人员在其微博上发布了一些诋毁唐慧女儿的言论,在整个接受采访的过程中,唐慧的情绪也像跳动的灯管一样,时而稳定、时而激动,时而泣不成声。

“我现在心里很矛盾,不知道应不应该对你说。”当记者打开录音笔时,唐慧忽然这样说。

“他们怎样说我,我都不在乎,但他们不能说我的女儿不好,我女儿根本就不是那样的。”唐慧说,她现在不知道该怎样面对被别人对女儿的侮辱。“我现在耳朵里有两种声音,一种声音告诉我,应该在媒体面前说清楚,告诉大家他们说的是假话,我女儿不是主动愿意的。但另一种声音又告诉我,这就是他们的阴谋,想再用这件事情刺激我,让我再和他们打官司,被他们牵着鼻子走,这样我的生活就永远无法回归正常,对我女儿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让唐慧最介意的,是发布有关其女儿主动卖淫言论的人的身份系某报记者。“他背后代表的是(地方)政府、是当地公安,他这么说就是有人指使的。”唐慧这样认为。

杨迪告诉记者,尽管很多人都曾劝慰唐慧说,其女儿乐乐被强迫卖淫一案早在 20126月就已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且以乐乐当时未成年人的身份,不论她主观上的愿意与否,并不能成为评定该案中几名涉案人员有罪与否的理由。但唐慧还是不能接受,在她的心里,女儿重于自己的生命,只要跟女儿有关的事情,她就会反应很强烈,不允许有人这样污蔑自己的女儿。

污名乐乐

712日,民主与法治社记者廖隆章在其新浪微博上发表题为《乐乐卖淫案真相之一:带着脑子看清公知们的嘴脸》的长微博,其中指出乐乐卖淫存在主观故意行为,她一开始主动和将她带到休闲中心的周军辉搭讪,后来又和休闲中心老板娘秦星说自己 15岁。并且在长达 3个月的卖淫过程中,乐乐并未被限制自由,甚至可以去网吧上网。因此,强迫卖淫难以成立。

对于这些信息,廖隆章在微博中表示均出自当地公安调查时的笔录,有些还是乐乐自己的口述。但当被质疑此案处于非公开审理,有关卷宗属于机密,是哪家公安机关私自将这些材料提供给他,并允许他在微博上公布时,廖隆章并没做出明确回应,只说卷宗是自己“捡”到的。

虽然这一说法目前仅限于网络,而唐慧也向记者表示,自己并不会上网,刚刚开通的微博也是有人帮忙打理,但此消息很快不胫而走,并传入了唐慧的耳朵。

杨迪告诉《新民周刊》,唐慧此前 75日去了北京,带女儿接受心理学专家海蓝博士的心理治疗,希望让女儿早日走出那段被强迫卖淫的心理阴影。“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发现唐慧自己也存在心理问题,甚至比乐乐更严重,所以建议唐慧一同治疗。本来治疗效果不错,但 712日突然出现的微博使唐慧大受打击。”所以,这次回长沙,海蓝让杨迪跟随,防止唐慧的心理问题出现加重状况。

从现在公布的调查结果来看, 2006101日,唐慧当时年仅 11岁的女儿乐乐(化名),被 23岁的周军辉以邀请吃饭、剪头发为由,骗到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对面的“蓝色吧”影碟出租屋二楼观看影碟。到了晚上 11点钟,乐乐要回家,周军辉不同意,并威胁强行发生了性关系。事后,乐乐多次要求回家未能逃脱,并多次被周强奸。次日早上,周军辉威胁乐乐,要是敢跑或者把事情声张,就会把她的丑事告诉全校的老师、同学,并杀害乐乐全家。

103日,周军辉再次威胁乐乐跟他去工作。乐乐就给母亲留下一张字条走了。对于这一次的遭遇,乐乐后来描述说:“我根本不知道他说的工作是什么,他把我带到一个休闲中心,我看见很多男男女女。”后来乐乐知道,这家店的老板叫陈刚、老板娘叫秦星,是男女朋友关系。和她一样的有 7个“姐妹”,她们每天等人挑选,然后带出门去或者就在休闲中心“接客”。

他们给乐乐取了个名字叫“小青”,每次接客 100元,老板抽 30元。乐乐说:“如果我不顺从就是一顿暴打, 3个月我接客大概有 100多次,有一次被 5个人轮奸。我的收入除了老板的,被周军辉拿走了七千多。”在 3个月里,年仅 11岁的乐乐遭受到了非人的折磨,她多次向老板、老板娘哭诉,没有得到丝毫同情的同时,反而把她看管得更加严厉了。

在女儿失踪的 3个月里,唐慧先是根据女儿平时接触人员分析,认为是一个王姓青年拐走了女儿,向公安报案后,公安部门对王姓青年进行了 10小时的拘留询问,后排除其可能拐骗乐乐的可能,至此,女儿的线索对于唐慧而言,又变得十分渺茫。

“我让警察帮我找,警察说没有线索,就没有帮我找。我只能自己到处贴寻人启事,后来过了两个多月,我接到一个匿名电话,说零陵区柳情缘休闲中心有一个女孩很像我女儿。”接到匿名电话的当晚,唐慧就找到了柳情缘休闲中心,但一直在门外蹲到半夜也一无所获。“我多么希望女儿没有掉进这个是非之地,但又多么希望此刻就能找到女儿。最后,我不得已让一个亲戚装成顾客,才在那里找到了我女儿。当时我就打电话给了零陵区公安分局负责我女儿失踪案的刑侦队中队长杨某某。但杨到店后却未采取任何措施就离开了。后来,我又打了 110报警, 5分钟后民警来了帮我带出了女儿。

3个月的卖淫经历,导致乐乐患上了严重的生殖疾病,根据乐乐最近的一份《医学鉴定书》:其外阴水疱反复发作 3年,诊断为生殖器疱疹。分析认为:这种病毒引起的性传播疾病反复复发、尚无有效方法,很可能诱发生殖器恶性肿瘤,如怀孕易导致胎儿畸形、流产、死胎。

针对近日廖隆章对乐乐被强迫卖淫情节所提出的不同声音,唐慧的代理律师甘元春 715日在其个人博客上写道:基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和避免对乐乐造成二次伤害,我一直没有回应有关唐慧案的情况,但现在事关当事人的声誉和律师的执业操守。胡益华律师已经回应,我作几点补充: 2006101日,乐乐被周军辉强奸时是处女(原始案卷内有,并征得同意发布),有人却试图将其编造成一个 10岁就睡过其他男人的坏女孩,进而得出“自愿卖淫”的结论,其用心……

杨迪也向《新民周刊》透露,依照海蓝博士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对乐乐的观察,海蓝认为乐乐“就像一只单纯的小白鸽”,虽然今年已经 18岁,但心理年龄似乎只有十三四岁。“我想这种单纯是装不出来的。

刘洋本文来源:新民周刊责任编辑: NN 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