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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的人请举手

我想,我是问题女孩,所以,我才常被爱雅数落。爱雅是我母亲。我们是单亲家庭。爱雅一有机会,就会训斥我。她说我整天疯疯癫癫、嘻嘻哈哈,一点都不像 25岁、大学毕业两年、工作半年的人。爱雅是个好女人,不像西方国家,孩子到了 18岁,就得独立。我今年都 25岁了,还可以像个寄生虫一样呆在爱雅的身边,有吃有住有喝,就是没有爱情。我惟一需要负担的,就是家里的电话费。除此以外,我挣的薪水想干吗就干吗,爱雅一律不干涉。我的很多朋友,都特羡慕我们母女俩这种平等互助、姐妹似的关系。

最近两个月,我惊讶地发现,家里的电话费爆涨。在我的追问下,爱雅才坦白:妞妞,我爱上了一个男人……

原来如此,我向爱雅祝贺。我觉得,她是该重新爱一次了。我知道,从我 9岁她与父亲离婚后,她的生命里没有男人。可是,我呢?我突然觉得我很寂寞,好渴望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还好,上天总算有眼。在我知道爱雅恋爱后的第五天,我遇见了那个叫陶哲的男孩。

我是那种对什么都很疯狂的女孩子,很坦白、也很直接。我遇到自己喜欢的东西,不爱隐藏,立刻就想表露出来。在陶哲之前,我曾经谈过一次只有 60秒钟的恋爱。准确地说应该是求爱。是我主动向一个男生求爱。那还是我上大三的时候,我迷上了生物系的一个研究生。我经常看见他一个人夹着一本书,戴着一副细细的黑边眼镜,在校园的长椅上看书。我在他全然不知的状态下跟踪观察他一个星期后,终于冒失地冲到他面前。我说,你好,我是英语系的林妞妞,我喜欢你。你呢?说完这些,我就眼睛也不眨地盯着他,等待他的答案。结果可想而知,他大概以为我是神经病,逃也似地离我而去。只有我莫名其妙地站在远处,不晓得自己错在哪里。

只有爱雅安慰我,说我不够含蓄,一定是吓着那个男生了。所以,遇见陶哲我学乖了很多,尽量装得很淑女,生怕把他吓着。

我是在街边那家音像兼图书出租店里,第一次见到陶哲的。那天是周末,我在门口,正付押金时,一个高大的、头发有些自来卷的男孩冲了进来,他就是陶哲。第一眼看到陶哲,我心就怦怦跳。大学毕业以来,对于身边的男子,我从来没有产生过这样的感觉。

我站在那里,偷偷地斜眼看陶哲。我发现自己好喜欢他那微微卷曲的头发。他正站在卡通书的柜子前,翻着一摞漫画。店老板把零钱找给我,然后把那几张登记好的碟片送到我面前说:小姐,可以拿走了。他连说两遍,我才反应过来。把目光从陶哲的身上收回,我有些尴尬地笑了笑。我看见店老板用一种怪怪的眼神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陶哲。一瞬间,我觉得自己好像是那种有些好色的女孩。我是不是不正常?我是“问题女孩”吗?接过那一摞碟片,我的大脑飞速地在向自己提问。转过身时,陶哲迎面走来,拿着好多本卡通漫画书来登记。只是刹那,我便与他撞了个满怀,手中的碟片纷纷落下。陶哲一脸的惊讶,连说对不起,迅速弯下腰帮我捡那几张碟。我站在原处,不禁偷偷地笑。他大概不会知道,我是故意撞的他。陶哲把碟片捡起来,放到我手上,又说了一句:小姐,真是对不起。我故作宽容很落落大方地对他说:没关系。然后,我故意很惊诧地对他说:呀你也喜欢看卡通书啊我也很喜欢呢,这下像是找到了共同的话题。他连说,是啊,是啊。我这才看清,他借的是一套日本卡通书《樱桃小丸子》。我心想,真幼稚,差点没笑出声来。

我也装作很热爱卡通的样子,和他聊天。其实,只是为了能和他多说几句话。然后,我们一起走出了这家音像店。跟我猜的差不多,陶哲家真的就在附近,与我们家就隔了两条马路。分别时,我几乎是撒谎不打草稿:《樱桃小丸子》你借的不全?噢,差第六集。我家里有一套呢。那我明天带给你?我话音未落,陶哲已经像个孩子似地叫了起来,好好好,就这么说定。在街头我们互留了名字和电话,各自而去。临走时,陶哲还一脸的认真:既然你有这么多卡通书,我们一定要常常交流呵。我暗笑,连连答应。其实,我哪有什么卡通书啊。我感觉自己像是个女骗子,陶哲反而像个单纯而又容易上当的大孩子。

第二天一早,我就冲到街上,到书摊就问有没有全套的《樱桃小丸子》?最后才终于在米市街上买到一套,我欣喜若狂:这下谎言不会穿帮了。

按照约好的时间,我把书送到陶哲的手上,他像个孩子找到了心爱的玩具一样高兴。而且,他还真的给我带了好几套漫画书,算是对我这个“女知音”的回报。可惜,我是个“假卡通迷”。不过,在他的面前,我始终装得饶有兴趣。

因为一套《樱桃小丸子》,让我和陶哲有了很多接触的机会,也让我慢慢知道了他的一些事。陶哲比我大两岁,大学里学的是计算机。现在在一家网络公司里工作。有过一次失败的恋爱经历。很多的时间都沉溺于网络和卡通。在陶哲的影响下,我真的开始迷上了卡通。为了能够和他接近,有话可谈,买卡通读物开始成为我消费的一部分。我在心里把这种行为,偷偷地称为“爱情投资”。我也开始仔细阅读这些卡通书。渐渐地,我发现卡通的世界真的很有意思,难怪陶哲会这么迷恋它们。前段时间,平安路上新开一家“漫画吧”,里面到处都是漫画,只需要消费一杯饮料,随你看多久。这家“漫画吧”成了我和陶哲的据点。可是,我们认识都快三个月了,话题范围一直在无限量地扩大,惟独没有扩大到爱情上,我有些失望。我想主动出击,又怕吓着他。而且,我真的无法确定他是否爱我?我总觉得我们不像“爱情男女”,更像是一对“卡通知音”。认识这么久以来,我们只是偶然地牵过一次手,有过一次目光对视,别的什么都没有做过。我向爱雅倾吐心事,爱雅还是老生常谈:妞妞,我的乖女,别急,慢慢来。

随着我和陶哲的不断见面,我感觉自己的变化越来越多。我想,我真的是疯狂地爱上了陶哲。我除了知道他对我有好感以外,别的一概不能确定。把爱藏在心里,让我显得有些忧郁。陶哲有时关切地问我,我总是欲言又止。连我自己都不晓得,上大学时的那份大胆都跑到哪儿去了?

我终于决定向陶哲坦白,哪怕是遭到拒绝。我一刻都不能等了,我怕再等下去,我会发疯。

我选在一个周末的夜约陶哲出来。他在电话那头一口应允:好,漫画吧,老地方见。我说,陶哲,我们来点新意,换一家酒吧好吗?陶哲略为沉吟,还是答应下来。

按照约好的时间,陶哲准时赶到这家叫燃情的酒吧。我看了一眼陶哲,一发现他和平日穿的有些不同,居然穿上了西装。我忍不住开他的玩笑:怎么,相亲啊?陶哲狡黠一笑,并不答话。可是面对面地坐着,我反而不知该怎样开口。陶哲用有些奇怪的表情一再追问我:妞妞,你不是找我有事吗?说呀。在陶哲的追问下,我更是紧张得像只迷路的小猫,想逃又挪不动步子。我坐在陶哲的对面,不敢正视他,也不敢说出我闷在心里的话。

酒吧里那台摆在角落里的电视,正放着凤凰卫视的节目。这时,一个女人出现在屏幕,摇摇摆摆地开始唱起一首歌:爱我的人请举手,爱我的人请你点点头,爱我的人请举右手,我爱的人请举左手………

那一刻,我和陶哲都被那个女人的歌吸引住了,谁都没有说话。直到她唱完歌,消失在屏幕上,陶哲才转过头对我说:妞妞,这首歌,有点意思。说完自顾自地笑了,我在一旁也笑。然后,我们一起走出了燃情吧。

周末的夜,街上人如潮涌。一对对热恋的情人们,从我和陶哲的面前走过。我本来已经打算继续埋藏下去。或许是刚才那首歌鼓励了我,我终于有了足够的勇气向这个我初见面时便爱上的男孩表达心底的爱情宣言。我喊住了陶哲,把自己在家里已排练多遍的爱情宣言,像背口诀一样统统道出。说话的时候,我的眼睛一直盯着远处的一个灯箱广告,根本就不敢正眼向陶哲。

陶哲一声不响,我虽然不敢看他,但我知道,我失败了。在那一瞬间,我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我应该逃走。我的目光从那个广告牌上收回来,失望地向街的另外一头走去。转身的瞬间,我的眼泪流下来。

这时,我很意外地听到了陶哲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妞妞,妞妞。我很没出息地停了下来。回头,不知他会说些什么?我和陶哲隔着一段距离,目光对视。我想,我的眼神一定是伤心而寂寞的。

这时,我远远地看见,陶哲的手伸进怀中,变戏法似地摸出一朵早已经皱巴巴的玫瑰。然后,他的两只手高高地举了起来,像是鬼子投降。

我一下没反应过来,依然站在原处,一动不动。直到我听到陶哲大喊:傻妞妞,难道要我把双脚也举起来?

我破涕为笑,百米冲刺般地扑到陶哲的怀抱,把脸贴在他那厚实的胸膛上。我想到的第一句话就是:陶哲,你是有预谋的。陶哲一脸的坏笑:要说预谋当然是你先喽要不,在音像店里你干吗故意撞到我怀里?

我脸红得像个红苹果:原来,早已被他看穿。赶紧把头藏到陶哲怀里,半天不敢看他,却在心里偷偷地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