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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趣事》

我的出生,对全家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 surprise”(惊讶)。由于兄弟姐妹年龄差距很大,因此我出生的那一年,连大姐的孩子顾伟川都已经一岁了。伟川虽然比我大,但还是习惯叫我“舅舅”。在童年的时光里,只有伟川和我年纪相仿,因此舅舅和外甥总是打成一片,一起做过很多令人哭笑不得的事。

家里所有的姐姐都公认,我是所有孩子里面最调皮的那一个。我从小就特别喜欢模仿别人,比如模仿父亲说四川话,模仿他踱方步,还模仿电视里人物讲话的腔调。与现在呈现在公众面前“一本正经”的老师形象相比,很难相信,儿时的我是多么的无法无天。

小时候,我最想当军人,母亲就找裁缝帮我订做了一套军服。拿到军服,我抱怨没有勋章。二姐辗转找到一个将军,死皮赖脸地要了几颗真正的“星星”给我。每天穿好衣服以后,我都要把那些徽章别在衣服上,我还喜欢背着一把枪走来走去。每天二姐回到家,我总缠着她陪我玩官兵与强盗的游戏,当然,我永远是官兵,她永远是被我打死的强盗。

每次为了给我理发,妈妈会带着三姐到理发店,借用店里的剪刀、刮胡刀、毛巾,演“布袋戏”给我看,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我坐定半个小时,把头发理完。

唱反调,几乎成了我的最爱。妈妈经常告诫我,不要把口香糖吞进肚子里面,说是会黏住肠子和胃,我却偏要“以身试法”,把口香糖咽下去,以证明自己是“金刚不坏之身”。妈妈要我小心别把口香糖粘在头发上,我就把口香糖吐出来,故意粘在头发上,头发果然被粘住了一大块,怎么摘也摘不下来,急得我只能拿一把剪刀,把那块头发一把剪了下来。那段时间,我不得不顶着“狗啃泥”的发型去学校。

这些都是我犯下的“罪行”里最轻的。有些事情,以现在的眼光来看,都算是闯了“大祸”,但母亲都是一笑而过,并没有严惩我们这些“犯罪分子”。

记得当时我们邻居在院子的池塘里养了很多鱼,有人问起数目的时候,他总是夸口说有 100条。我不太相信,老琢磨着怎么揭穿他,可鱼总是游来游去的,每次去数,都没有办法数清楚。

终于有一天,邻居一家人都出门了,我们几个孩子决心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来个“大胆求证”。我们跑到池塘边,用水桶舀池塘里的水,忙活了好几个小时,终于把水舀干了,一数,发现根本没有 100条鱼。我们心满意足,自觉戳破了邻居的“惊天”谎言,根本顾不上那一池鱼的死活。

后来,邻居气急败坏地去找妈妈告状。我们被吓坏了,都以为这次“在劫难逃”。而母亲竟然没有严厉地批评我们,她一边笑一边给邻居道歉,私底下,她甚至觉得这件事有点搞笑。现在想来,原来一个“顽童”,其实也潜伏在母亲的内心。

除了照顾孩子,妈妈最大的嗜好就是打麻将,她总是哄我早早上床睡觉,好跟朋友专心打麻将。而我最讨厌的事情,就是上床睡觉。

每次我上床以后,总是一个人躺在黑黑的房间里睁着眼睛,想:“为什么小孩子必须睡,而大人可以接着玩呢?”每次我都深感失落,恨不得将睡觉时间缩到最短。

有一次,我实在不想睡觉,就突发奇想,何不把家里所有的钟都拨慢一个小时呢?于是,我趁家里没人,爬上高高的柜子,拨慢了大大的钟,又潜入母亲的卧室,调慢了她的闹钟,接着跑到姐姐的房间里,弄慢她的手表。一轮下来,我满头大汗,终于完成了所有的“工程”。

当晚,我顺利地晚睡了一个小时,特别得意。可第二天,全家老小都被害得晚起一个小时。上班的、上学的,鸡飞狗跳,落荒出逃。姐姐们怨声载道,恨不得把我掐死。而就算是这样顽皮,妈妈还是宽容地对我,没有骂我,甚至说,“幺儿还挺聪明的!

去美国以后,我学会一些美国式的捣蛋方法。偶尔回台湾过暑假,就想尽办法损人,我最喜欢的一种是“电话捣蛋法”。作为“孩子王”的我经常成为总指挥,带着外甥和外甥女们一起玩。比如,我们经常趴在一本厚厚的台湾电话簿上,找到奇怪的人名,就打给他们,开一通玩笑。

还有一种更过分的。先随便拨通一个电话号码,对方接通了,我们就会说:“这里是电话公司,现在正在你们家外面调试电话线,你们家电话会响,但是千万不要接噢,因为一接我们就会触电了。”对方说,“好。”此后,我和外甥们开始一次次地拨打这个电话,对方一开始肯定是不接的,但每隔 510分钟,我们就会打上一阵,对方最后总会忍不住接一次。在接通的那个瞬间,我们马上模拟触电的声音,惨叫三声:“啊,啊,啊……”吓得对方把听筒都扔到地上。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和伟川合著了一部“科学、武侠、传奇、爱情”巨作——《武林动物传奇》,主人公就是我的家人,我给他(她)们每个人都编了个名字,他(她)们要么行侠仗义,要么惩恶扬善。

在开篇的人物介绍里,我根据他(她)们的性格特征画了像、做了诗。我的四姐李开菁,当时又矮又瘦又黑,我却给她起名“擎天柱白高飞(肥)”,配诗是“人人都向她低头,只是因为她太高,眼睛也是十分好,是否投进了这个球?”在这首嘲笑她太矮、篮球打得不好的歪诗旁边,我还配上了“白高飞”的图片:一个又矮又瘦又丑的小人,拿着比她长好几倍的长矛。四姐气得要命,我和伟川却觉得有趣极了。我们给另一个外甥宇声画的是一个穿着古装的猪八戒拿着叉子的形象,对他我们也有详细的描述,“得其母遗传,体重三千斤。得其父遗传,没有好脑筋。

当然,我也没忘了自嘲,书里有句话“你要记住啊,愈吃就愈胖,愈胖就愈不动,愈不动胃就愈大,胃愈大就愈胖”,就是爸爸讽刺我胖的名言。

在这部长达数万字的小说里,我们每个字都是亲笔而书,每幅插图都是亲笔绘制,我们还在每页的右上角标上页数,做得如同一本真的出版物一样。在这本“手绘本”的最后,我还写上几行字“ 197283日发行……翻印者死!

家里的每一个人都争相传阅这部小说,大家都被里面的人物逗得哈哈大笑,妈妈也觉得非常了不起,一直珍藏着这本武侠小说。这可能是我儿时最大的“文学成就”了。据说,邻居们听说了,都纷纷跑来借阅这本传奇,在小街区刮起了一阵风潮。我当时还跟母亲开玩笑说,“要不然我们真的卖给他们算啦”

童年的时光,短暂而快乐。现在回想起来,母亲的宽容和娇宠,就像阳光一样笼罩着我,给我无忧无虑的成长氛围。回忆起童年,就让我想起那些肆无忌惮、荒唐可笑却又温暖如斯的时光。在我们捣蛋的时候,母亲没有板起脸孔,严厉训斥,而是如同搭乘一部哆啦 A梦的时光机,回归她自己的童年一样,和我们一起经历梦游一般的快乐光影。相对于父亲来说,母亲的爱一直很透明,这也让我从中学会了很多“爱的表达”,让我一生受益无穷。